根据教育部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、财政部关于《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奖学金评审暂行办法》的通知精神。经学生本人申请,教务处初审推荐,学校审核推荐,现拟推荐蒋慧、肖俊佳二位同学为2019年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奖学金认定对象,如有异议,请在五个工作日之内向学校教务处反映情况。 教务处电话:0769-81900999 附:2019年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奖学金认定对象